不得不说,我有点跟不上剧情发展。炳哥虽然说不上腰缠万贯,不过现钱是从来不缺的。我知道,除了从他叔叔那儿领的那笔,他最近在赛马会上也进账不菲。既然如此,他怎么会在这家破烂店里约人家女孩子吃午餐?不可能是因为他手头紧啊。
就在此时,女服务员走了过来,人还挺漂亮的。
“咱们不等——”我心里想,约了人家在这种地方吃饭不说,还不等人家就自行大吃大喝起来,这实在有点不像话。我话还没说完,一抬眼看到他的表情,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。
只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,整张脸红扑扑的,像用粉红油彩画的《灵魂苏醒》[7]。
“嗨,梅宝!”他有点吃力地说。
“嗨!”对方回答。
“梅宝,”炳哥说,“这位是伯弟·伍斯特,我哥们。”
“幸会,”她说,“天气真好。”
“是啊。”我回答。
“瞧,我打了这条领带。”炳哥说。
“配你帅呆了。”那姑娘说。
个人来说,要是谁说那条领带很配我,我一定愤然起立给他们一巴掌,不分男女老少。但这可怜的炳哥却心满意足飘飘然起来,还露出一副傻笑,令人发指。
“好啦,今天吃点什么?”那姑娘唱起生意经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