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辩护中所要说的就是这一些。各位当中,也许有人会想到当他处在像我这种情况而没有这么严重的时候,也会流着眼泪,带着自己的孩子家属向法庭求情,现在看到我虽然有三个儿子,却不这么做,心里也许有些气愤。我所以不这样做,决不是因为不敬重你们,而是认为那样做对我说来有些不适合。这种把死看做似乎非常可怕的做法,在我看来是很奇怪的,而且被外人看到也有辱我们的城邦;有辱于处处以优越出名(正和我在某些方面认为比寻常人高一筹一样)的人们。
就是抛开信誉不谈,我认为我们也只应当向法官解释说明,而不要用求情的方式来打动他们,让他们可以依法秉公处理,而不要感情用事。被梅勒土斯控告为不敬神的我,怎么还能来破坏你们的誓言呢?如果那样做我便是劝你们不要信神,那岂不正好犯了这个被控的罪名吗?我希望我将得到对你们和我自己都最适当的判决,我已经把这事全部交给你们和神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