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月,教育部发布的《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》,对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。其中数字校园建设应达成以下目标:一是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。利用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移动通信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,实现从基础设施(网络、终端、教室等)、资源(教材、图书、讲义等)到应用(学习、教学、管理、生活等)的数字化。二是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。拓展现实校园的时空维度,实现应用系统互联互通;建设网络应用环境,实现校园宽带网络全接入、全覆盖;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、应用和共享,让每个班级都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;打造网络学习空间,促进师师、师生、生生、家校之间的互动。三是实现用户信息素养提升。提升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;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;提升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;提升技术人员的信息化服务能力。四是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。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,实现信息化教学的常态化与创新发展;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的优化与再造,提升校园管理效能与决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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