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结上面所有推理,似乎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犯罪轮廓:凶手熟识被害人,并对被害人怀有极度仇恨的心理,这种仇恨甚至发展到让凶手着魔的地步,以至于仅仅杀死被害人并不能让其得到满足,还必须将被害人赤身裸体地暴露在世人眼前蒙受羞辱,甚至要将被害人的躯体和面庞千疮百孔地呈现于世。不过,这样一套行为剖绘,虽然从逻辑上看似非常顺畅,但骆辛隐隐约约有种直觉,其中有刻意的成分存在。特别是,凶手让被害人的鲜血遍布现场的各个角落,让现场俨如地狱一般,是完全没有必要的,除非他真是一个疯子,可是疯子能想到利用水消灭物证痕迹的妙招吗?
“怎么样,有什么想法?”周时好打断骆辛的思绪问,“是报复杀人吗?”
“看上去像。”骆辛怔了下,接着又说,“不过,感觉上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,现在还说不好。”
周时好皱了皱眉,有些惊讶,他很少见骆辛在现场这么不自信。
“有那么复杂吗?”一旁的叶小秋插话说,“凶手明显认识被害人,而且这屋子里怨气这么重,凶手既没图色,也没图财,感觉上就是单纯的报复杀人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