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春秋时期,一些诸侯国便设置了县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记载,秦武公十年,“伐邽,冀戎。初县之”,随后在秦武公十一年,“初县杜、郑”,秦人打败邽、冀戎,将之变为秦国的“县”,又在杜、郑之地设县。秦武公十年为公元前688年,秦国已经开始设立县,但那时的县应当只是指国都以外的地区或城邑四周的地区,尚未发展至真正的郡县之县。
楚国也是较早设立县的诸侯国之一。《左传》哀公十七年记载,“彭仲爽,申俘也。文王以为令尹,实县申息,朝陈蔡,封畛于汝”,楚文王时代大概为前689—前677年,《左传》中的这一记载说楚文王派出令尹管理申息之地,并以之作为县,这有可能是楚国灭国置县的开始。此后,楚庄王十六年楚国伐陈,以之为县,虽然楚国曾一度恢复了陈国的社稷,但最终还是灭陈而将其地置县。在这以后,楚开始大规模地灭国设县,《左传》昭公十一年记载“冬十一月,楚子灭蔡……楚子城陈、蔡、不羹,使弃疾为蔡公”,《左传》宣公十二年甚至记载楚有“九县”之称。就总体情况来说,楚国主要是通过灭亡邻国而设置县,县主要设置于边邑地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