拳击的规则十分简单:拳击运动员可以瞄准对方的一切有效部位诸如脑门、眼睛、鼻子、脸、嘴巴、下巴、脖子、耳朵、胸口等,用足力气击打,或直拳、或刺拳、或勾拳、或组合拳,总之,打中了就能得分,打不中算白打,最好将对方打蒙、打傻,打得趴在地上站不起来,那才叫大获全胜,真真精彩,观众喝彩,教练自豪,运动员便可跳起来,举起双拳向观众致意,以示胜利。在拳王争霸赛中,胜利者往往获得只有拳王才有资格拥有的金腰带,那东西金光闪闪,不知其中含有多重的金子,反正令人眼热。
拳击比赛胜败比较直观,拳台两名选手你来我往相互击打,谁挨打多谁挨打少一目了然,特别是有一方被击倒后最终无反击能力时,不等裁判宣布比赛结果,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了。我觉得,拳击比赛是两方相残取悦观众的一种比赛,是一种极其野蛮的比赛。你看那拳台上,两名运动员视对方为仇敌,用足力气,穷尽技巧,向对方攻击,我们经常看到拳击选手满面桃花、皮开肉绽、鲜血淋漓、鼻青脸肿的惨相。有的技不如人,一不留神就被对方的一阵重拳打得不知东西南北,一头栽倒在拳台上,站也站不起来了。于是,观众发出欢呼声,那是对打人者的认可和褒扬。我想,拳击的一大特点是能够见血,而且见了血后,不允许包扎。拳击手在每个回合的间隔时间,常常有保健医生和工作人员围绕拳击选手,用药水之类的液体冲洗伤口,还用手按摩肿大的部位。我想,人被打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很痛苦的,对于比赛选手来讲,痛也得坚持,只要不被打倒就得坚持到底。我总觉得拳击运动血腥味十足,是十分残酷的运动,与我们所提倡的文明、和平、友好、向上的体育精神是相悖的,与人道主义精神也背道而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