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气是事物所依据的条件。他所谓的“气”,具有四个规定性:一是气是绝对的质料,此绝对的料又并非物质;二是气是无名的混沌,不具备任何性质的物之具;三是气是理的“挂搭处”,是理存在的载体;四是气是事物所依据的“无极”,是物得以有形的无形条件。所以,气是神秘的经验材料,是理由真际见诸实际的契机,是事物存在所依据的条件。他认为,事物所依据的太极(理)与所依据的无极(气),构成了事物存在的内在和外在条件。故此,理气是不分先后的。
第三,“道体”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全过程。理和气如何有机地结合起来?他认为是通过“道体”。他所谓的“道体”,具有三种规定性:(1)道体是动的宇宙,它在逻辑上先于具体的过程,所以,“总一切的流行谓之道体”。是脱离一切具体事物的纯粹的动。(2)这种运动是不可思议的动,是“无极而太极的程序”,是气实现理以成物的过程。(3)它是玄而又玄的众妙之门,不仅是联系无极和太极的中介,而且也是联系两极与事物的中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