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爬上马车,指指身后。“这条路通向钱伯斯堡,”他说,“还有三十二公里。沿着路走上去,找亨利·华生,是个理发匠,告诉他是赶车的派你去的。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做。别走大路,别离开灌木丛。”
“可我不是逃奴。”
“我不知道你是谁,小不点儿,滚吧。”赶车的说,“你本身就是个麻烦,你不知道打哪儿来,满嘴胡说着什么约翰·布朗老头儿啦,识字啦之类的鬼话。布朗老头儿已经死了。他算得上黑人在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朋友,可是已经死得透透的了。你根本不配提他的名字,小不点儿。”
“他没有死!”
“死在堪萨斯地界儿了。”赶车的说。他似乎非常笃定。“我们这儿有人看过报纸了。他给我们念报纸那天,我也在教堂里。我亲耳听到的。布朗老头儿在西边,敌军跟在后头穷追不舍,美国骑兵也要咬住他不放,跟他在一起的兄弟人人都不放。因为有悬赏金。他们说他冲出去了,的确是这么回事儿,但是他们过一阵子又捉住了他,把他溺死了。上帝保佑他。我的主人恨死了他。滚吧。”
“我能证明他没死。”
“怎么证明?”
“因为我见过他。我认识他。他来了以后,我可以带你去见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