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劳动”为例。“劳动”或“劳动一般”之所以成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,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最发达、最复杂的社会形式中,任何种类的劳动都被同样看待,“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”。所以,“最抽象的范畴,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,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,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,而且只有对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”[25]。
从历史上看,在马克思之前,社会科学家对劳动的把握经历了四个阶段:(1)货币主义把财富看成完全客观的东西,看成存在于货币中的物;(2)重工主义和重商主义把财富的源泉从客体转到主体劳动,即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上;(3)重农学派仅仅把作为劳动一定形式的农业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;(4)亚当·斯密作出进一步抽象,“他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,——干脆就是劳动,既不是工业劳动,又不是商业劳动,也不是农业劳动,而既是这种劳动,又是那种劳动”[26]。这时,才抽象出“劳动一般”,确立了劳动价值论。
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典型形式——英国和资本主义制度的“最现代的存在形式”——美国为研究对象,马克思发现:“劳动不仅在范畴上,而且在现实中都成为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,它不再是同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”,或者说,“在这种社会形式中,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,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,因而是无差别的”。[27]不仅如此,马克思对“劳动”与“劳动力”这两个概念作出区分,认为劳动力是存在于人体中的智力和体力的总和,劳动则是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,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、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。正是这种劳动或“劳动一般”构成了价值的基础。正是在这里,“‘劳动’、‘劳动一般’、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,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,才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。所以,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,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,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,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”[28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