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生活中,我们会发现这样的现象:两个人之间出现了矛盾,如果其中一方试图伤害对方,就会加深对方的仇恨,甚至导致对方挖空心思地报复;而对方疯狂的报复行为,反过来又会招致另一方不死不休的仇恨。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双方的敌意越来越浓,报复手段越来越狠毒。
其实,这种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的报复心态是人类社会早期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,人们通过这种展示伤害的形式来维护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”的稳定状态。这就决定了报复行为的本质是一种惩罚和威慑,只会对报复对象造成伤害,本身并不利于消减心中的仇恨,也就无法将其化解。
在现代社会,随着社会规范日益成熟,仇恨、报复所带来的实际社会价值越来越小,但是对个人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。同时,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,合作共生关系变得更加密切,显然,报复、仇视他人已成为一种典型的损人不利己的行为。相反,若懂得如何化解一时的怨愤,那么最终就能够换取他人的谅解、尊重和信任,这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