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天翼真正开始写作,是1928年,那时他已经是22岁的年轻人了。他写了短篇小说《三天半的梦》,在《奔流》杂志上发表后,一发不可收拾,此后几十年间,有很多长、中、短篇小说问世,他也因此成了作家。
但他这个作家有点儿与别的作家不一样,除了写给成人看的小说外,他还给孩子们写小说,本书就是写给孩子们看的。
这也和他的脾气、性格、兴趣、爱好分不开。
我说过,张天翼小时候很淘气,他的父母对他的淘气并不太在意,所以直到长大成人,他身上还有着孩子气——当然,长成大人以后的孩子气就不能像小孩子那样爬树上房逮蛐蛐打架了,这时候的孩子气叫作“童心”。他给孩子写作,要像一个孩子那样看世界,描写孩子眼里的世界。但是,既然是小说,是文学作品,是创作,它就不能和我们平常的生活一模一样,吃饭,就讲怎么用筷子,吃了什么菜,怎样用勺子,喝了什么汤;或者睡觉,就讲怎样铺开被子,怎样躺到床上……这样的故事太没有意思了,太没有想象力了。
于是,张天翼在给孩子们讲故事、写小说时,就得用上自己的童心,比如《奇怪的地方》,就以小民子的眼光打量他没见过的都市生活;《大林和小林》中,大林和小林的经历,也充满了神奇的色彩。同时,他还要在故事里告诉小读者,怎样对待生活,怎样学习和认识世界,比如《不动脑筋的故事》,这里面就含有一个很重要的道理——至于是什么道理,小读者们自己去琢磨好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