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4年
在史禄国教授指导下专修体质人类学课程。
发表《周族婚姻制度及社会组织一考》、《论社会组织》、《从社会进化到社会平衡》、《分析中华民族人种成分的方法和尝试》、《论内省和意识》、《复兴丝业的先声》等文章。
1935年
翻译《社会变迁》一书。到北平清河军营对士兵进行人体测量。和王同惠一起开始翻译《甘肃土人的婚姻》。
6月,从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,获硕士学位。毕业论文是(1)“Anthropology of Koreans”,(2)“Anthropology of Criminals in Peiping”。
取得公费留学资格(庚子赔款资助的奖学金)。
8月,与王同惠结婚,同赴广西大瑶山做特种民族研究的课题,从柳州以东象县的大藤瑶山开始,途中以《桂林通讯》为总题,报告田野工作情况,文章刊于《北京晨报》、《益世报》和《宇宙旬刊》。
12月16日,在转移调查地点途中,因向导失引,费孝通误踏捕虎陷阱,身负重伤,王同惠觅援求救途中失足落入山涧,溺水遇难。调查被迫中断。
1936年
年初,在广州柔济医院疗伤,开始整理编写《花蓝瑶社会组织》。
4—6月,离广州赴上海、北京继续养伤。6月底回家乡养伤。
7月初至8月,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做实地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