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 蹄
《马蹄》出自《庄子》外篇,主要表达了庄子清静无为的政治主张。
文章以马为喻,借“伯乐善治马”“陶匠善治埴木”指出有为政治对社会自然本性的残害,借“圣人之过也”指出仁义礼乐之类的人为规范对人自然本性的残害,进而提出回归上古时代淳朴纯厚状态的主张。庄子的这种思想虽然具有反对礼教束缚的进步观点,但也带有一定的消极色彩。
原 文
马,蹄可以践霜雪,毛可以御风寒。龁hé草饮水[1],翘qiáo足而陆[2],此马之真性也。虽有义台路寝[3],无所用之。及至伯乐[4],曰:“我善治马。”烧之,剔之,刻之,雒luò之[5]。连之以羁絷zhí[6],编之以皂栈[7],马之死者十二三矣!饥之渴之,驰之骤之,整之齐之,前有橛jué饰之患[8],而后有鞭?之威[9],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!陶者曰:“我善治埴zhí[10]。”圆者中规,方者中矩。匠人曰:“我善治木。”曲者中钩,直者应绳。夫埴木之性,岂欲中规矩钩绳哉!然且世世称之曰:“伯乐善治马,而陶匠善治埴木。”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