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行前,毛泽东特地找来王首道等人,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:
杀头不能像割韭菜那样,韭菜割了还可以长起来,人头落地就长不拢了。如查我们杀错了人,杀了革命的同志,那就是犯罪的行为,大家要切记这一点,要慎重处理。
遵照毛主席的指示,王首道等赶到瓦窑堡,立即接管了由戴季英控制的西北政治保卫局,把事态控制下来,以免进一步恶化。然后,代表党中央审阅了戴季英提供的案卷,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。
大量的事实证明,刘志丹等同志绝不是什么“右派反革命”。所谓的“罪状”,也只能证明刘志丹等同志坚持了正确路线;所谓的“口供”,除极少数是坏人故意捏造事实,蓄谋破坏外,其余都是逼、供、信的结果。
当时中央提名组成在博古指导下的五人“党务委员会”负责审理此案。11月中旬,直罗镇战役胜利后,党中央、毛主席来到瓦窑堡。王首道立即将审查“刘志丹案件”的情况向毛主席、党中央作了详细的汇报。
党中央、毛主席肯定了王首道的结论,并严肃指出:“逮捕刘志丹等同志是完全错误的,是莫须有的诬陷,是机会主义‘疯狂病',应予立即释放。”
过了几天,首批释放了受诬陷被捕的刘志丹、习仲勋、杨森、杨琪、张秀山、刘景范、任浪华、孔令甫、高锦纯、赵启民、胡彦英、黄罗斌、郭宝珊、高朗亭、朱奎、王据德、王佳娃、高岗共18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