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二。(丙)初,重问。二,详答。今初。
外人曰:余解昧识微,闻斯未能即悟。愿以方便,更为开示。
闻略说而不悟,依然是外人也。盖对圆教而言,藏通别三,皆名为外;圆教名字位人,即可称为内人矣。以当部言,明得自性清净心,从此得门而入,可名为内;不得其门而入者,即名外也。解昧者,智昏也。识微者,见浅也。法门玄廓,前所闻者又系略说,故难领悟。斯字,指前科。即者,当下。言未能当下领会也。故愿大师更以善巧方便,开我心地,示我修途。
(丙)二,详答。分三。(丁)初,许说。二,立科。三,解释。今初。
沙门曰:然。更当为汝广作分别。亦令未闻,寻之取悟也。
然者,许其请也。大乘止观,先须开悟。悟后随处可修。不然,即是盲修瞎炼。悟如开目,修如举足。目足兼资,方到宝所达清凉池。故大师许之曰:更当为汝广作开示。意谓略说不悟者,闻广谈当可悟矣。不仅为汝,亦令其余未闻者,寻此广谈而领取法要、开悟心地。此正祖师悲愿宏深,曲示心要之所以也。
(丁)二,立科。
就广分别止观门中,作五番建立。一明止观依止。二明止观境界。三明止观体状。四明止观断得。五明止观作用。
先明依止者,先令悟得自性清净心也。此如《楞严经》中,阿难请问妙奢摩他三摩禅那,如来乃先令悟常住真心性净明体。盖此心性,为一切法之所依止。不先悟此,既无所观之境界,奚辨能观之体状,而断得作用,皆无从生起矣。故五番建立,立此为首。次明境界者,对迷而示真性,则有真实境界。迷心而起妄想,则有分别依他境界。三明体状者,依境起修也。体状文中,两重三自性,即其体状。四明断得者,从修而证也。修止,伏见思尘沙等烦恼。止中兼观,则断见思尘沙等烦恼。既断则有得。所谓断见思得般若智,断尘沙得解脱用,断无明得法身体是也。五明作用者,由证得用也。既证妙体,必兴大用,所谓全体起用,自度度他也。此是五番建立生起之次第。